粤发改产业[2005]79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发展方针,促进我省服务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和《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粤府办〔2004〕117号)的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市共同编制我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作为我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按照省“十一五”规划总体要求,现将规划编制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做好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坚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 (三)坚持促进协调发展。 (四)坚持发展与改革紧密结合。 二、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服务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评估。服务业各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十五”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一五”规划提供依据。 (二)突出规划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分析“十一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对一般性的竞争性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则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服务业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本行业规划怎样完成服务业发展的三大任务(即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服务业市场化;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服务业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加强法规规范,营造服务业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关综合部门要提出服务业体制改革任务与重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任务与重点、服务业对外开放任务与重点、服务业技术升级任务与重点、服务业法制法规建设任务与重点等。 (三)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研究提出一批关系服务业发展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我省 “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在服务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服务业总体规划与服务业行业规划组成;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编制,地级以上市政府参与,报省政府审定。 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从2005年1月—2月中旬。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编写提纲;成立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小组;按职能分解落实编制任务,组成重点行业规划和专项工作规划编制小组。 (二)3月—5月,各重点行业规划和专项工作规划编制小组完成各自规划草案,并于5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 (三)6月,汇总编制我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服务业规划草案。 (四)下半年,对服务业规划草案作进一步的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报省政府审定。 四、分工安排 (一)总体规划:省发展改革委 (二)重点行业规划: 交通运输业: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民航中南管理局、广铁集团公司 现代流通业: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配合单位:省交通厅、民航中南管理局、广铁集团公司、邮政局 金融保险业: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配合单位: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广州市、深圳市 信息服务业:牵头单位:省信息产业厅 配合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邮政局、广电局 商务服务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处)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司法厅、科技厅、工商局、贸促会 文化产业: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教 育: 省教育厅 体 育: 省体育局 医疗卫生: 省卫生厅 旅 游 业: 省旅游局 房地产业: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广州分行 (三)专项工作规划: 服务业体制改革任务与重点: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 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任务与重点:省质监局 服务业对外开放任务与重点:省外经贸厅 服务业技术升级任务与重点:省科技厅 服务业法制建设任务与重点:省府法制局 五、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成立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王亚明副主任任组长、中山大学李江帆教授任副组长,华南师范大学李冠霖副研究员、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 (二)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各重点行业规划和专项工作规划的编制经费由所在主管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市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并高质量做好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为掌握规划编制进度,请各重点行业规划牵头单位每月一次(25日前)向我委(产业政策处)通报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各重点行业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需要协调和衔接的共性问题及其它重要问题,请及时通报我委。 附件:1.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编写提纲(参考) 2.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二OO五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草案编写提纲 (参考) 前言(论述规划背景、意义和依据) 背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 附件2: 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编制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亚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江帆 中山大学教授 成 员:李冠霖 华南师范大学副研究员 马行裕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处处长 杜绵擎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处调研员 陈 斌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处科员 黄建明 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副处长 袁光侠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助调 叶 华 省外经贸厅外资管理处副处长 张振超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 刘绍含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调研员 危金锋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处长 彭鸡宝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副处长 陈展辉 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周传世 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 吴少瑜 省文化厅文化产业与法规处副处长 张心明 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 李丹萍 省广电局计财处处长 王小康 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处长 罗卫光 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 顾智山 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穗鲁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助调 李富民 省旅游局资源与市场开发处处长 袁 浩 省法制办法制研究所所长 温镇西 省金融办处长 张铁强 人行广州分行金融研究处副处长 张 珩 广东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李延镇 广东证监局信息调研处负责人 尹江鳌 广东保监局统计研究处负责人 孙勤龙 民航中南管理局规划统计处调研员 瞿雪梅 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副处长 曾俊健 省邮政局企业发展处处长 颜毓成 广铁集团计划处高工 王喜军 省贸促会展览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