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服务贸易发展新空间 创新发展正逢其时 环境不断优化、空间日益拓展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服务贸易国际地位不断提升,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第二位,有力推动了全球服务贸易增长,也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 具体来看,我国传统服务贸易仍占主导地位,但占比略有下降;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快速发展,成为拉动服务贸易增长的主要动力;文化贸易加快发展,技术贸易规模日益扩大。 同时,“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市场不断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成为新兴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方式;数字经济与制造业和服务业加速融合,推动服务贸易模式不断创新。 还要看到,服务贸易政策促进体系日益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扎实推进,各类服务贸易平台和载体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也日趋完善。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为服务贸易更好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取得了积极成效。服务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动能快速发展,服务经济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中加快转型升级。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迅猛发展,服务贸易规则发生重构,服务贸易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一方面,新一轮产业变革带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整合,服务业和制造业相互融合,带动了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发展。3D打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模式加快发展。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引发了交易方式的变革,新兴服务贸易业态不断萌发。 另一方面,国内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显著改善。服务业在我国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稳固,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产业基础,提升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绿色发展理念为服务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具有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特点的服务外包成为我国绿色经济的新增长点;简政放权和结构性减税的持续推进为服务贸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负面清单不断简化为服务业扩大开放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新市场和新平台。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为我国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文化教育、金融等新兴领域服务贸易,以及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领域服务贸易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沿线发展中经济体对技术、金融、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方兴未艾。
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服务出口待加强、人才短缺较严重、企业综合竞争力弱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了不小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仍然滞后,在对外贸易中占比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体上看,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不平衡、服务进出口不平衡、行业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场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仍较突出。 新兴服务领域出口规模需进一步扩大。当前,我国在新兴服务领域仍是主要进口国。从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来看,保险、金融、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娱乐和其他商业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已经占主导地位。但我国在这些领域的服务出口还相对滞后。以专利技术为例,2017年我国专利技术出口合同193份,合同金额3.1亿美元,专利技术进口合同544份,合同金额43.1亿美元,反映出我国在高技术、关键服务领域对国外的依赖性较强。 人才短缺成为长期制约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看,服务贸易正处于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升级的阶段,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培养尚不能充分满足这一阶段的需要。特别是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教育、专业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缺少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人才,已经成为制约服务贸易企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发展的瓶颈。从人才结构上看,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人才相对集中,中西部则人才短缺比较严重,这也是导致东中西部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一个关键因素。 服务贸易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尚需提升。当前,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能力薄弱,研发经费投入不足,企业运营难以摆脱传统模式,难以更好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变化。中小服务贸易企业的品牌、技术、信用等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多数企业面临人力成本持续上涨、汇率波动风险、整体营利能力较低等问题的挑战。 管理协调机制亟待加强。服务贸易涉及诸多服务行业,由于职能管理分散,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协调难度较大,在统计、监管等方面的协调机制亟待加强。
积极探索有力应对 围绕管理体制、开放路径、平台建设、规则和标准制定发力 应对诸多挑战,需积极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发展需求的管理体制、开放路径、平台建设,以及制定相关规则和标准。 一是推动服务贸易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鼓励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增加研发设计投入,提高核心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力争在一些领域抢占全球制高点;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兴贸易业态;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技术支撑的跨境交付模式创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二是继续提高服务业开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放宽教育、文化创意、医疗、育幼养老、专业咨询、商贸物流、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等领域的准入和政策限制,促进自然人移动便利化,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实施促进外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往来便利化的措施,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相结合,建立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吸引国际化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的机制。 三是以“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服务贸易全球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处于工业化和信息化起步阶段,对传统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都有巨大需求。应积极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服务外包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扩大商业存在,在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咨询服务、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市场,同时不断扩大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业市场。 四是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增强发展合力,完善人才、科技、财税、统计、法律等政策体系,促进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相互衔接;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强减税降费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企业信用体系,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服务贸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着力健全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制度。 五是切实加强服务贸易试点示范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平台发展布局,在已有的1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1个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城市基础上,继续建设若干个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在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新经验、新模式;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推动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北京市扩大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服务贸易高地。 六是更好构建我国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目前,许多国家都在加紧制定相关数字贸易规则,我国应积极应对数字贸易规则的挑战,加快构建既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又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数字贸易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 王晓红 来源:经济日报 |